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正文

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涉及医废违法违规行为

日期:2021-05-24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川卫函〔2020〕155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推进“互联网+医废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0〕34号)、《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管理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内江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置、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全市医疗机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有效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健康安全,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和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从3月30日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指派监督执法三大队李中华等4人,在各县(市、区)大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对39家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39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废弃物专项整治及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置监督执法检查。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学习等常规检查项目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点的医疗废物分区情况,医疗废物的预消毒处理情况,医疗废物转运、交接登记、处置过程中人员防护情况,医院污水管理人员对医疗污水设备运行及操作流程掌握情况、加药及消毒的登记情况、余氯监测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垃圾,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处置,强化2021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废在线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跟进全市“互联网+医废监管”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监测系统,按照省、市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成功对接省级新的信息系统并完成医废在线数据上传和运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数据应用,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主动作为,及时督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完成医废在线监管接入、运行工作,规范信息数据应用,切实提高医废监管效。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收集转运贮存、登记和处置、人员培训和防护等情况;现场查看了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分类,贮存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医疗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运转;医疗废物是否规范登记和处置;人员是否培训和是否配备防护用品等。现场检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单位均能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个别单位存在未完善医疗暂存间收集人员个人档案,检验科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等问题。

    截止5月20日,市支队出动监督执法人员(含协管)124人次,监督检查42家次医疗卫生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份。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对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3家机构进行了调查取证,拟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支队将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互联网+医废监管”工作,有效规范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做好消毒、登记、检测等工作,切实防止感染事件的发生,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