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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2021年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暨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培训班的通知(内卫监发〔2021〕55号)

日期:2021-10-27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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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支队各队(室):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四川省2021年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主要内容,结合《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项目第一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有力推进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做好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的有关艾滋病防控、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落实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干预措施,提高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控水平,开展现场学习、进行经验交流,有序推进全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及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经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4-5日举办全市2021年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暨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要点

    (二)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培训

    1.四川省、内江市艾滋病防控形势现状和分析;

    2.当前艾滋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学习艾滋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讲习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要点。

    4.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现场观摩学习

    1.现场参观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训基地;

    2.现场观摩2家隆昌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示范单位。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年11月4-5日。11月4日下午报到,11月5日全天培训。

    (二)地点

    1.集中授课:隆昌市金鹅宾馆(隆昌市顺河街11号,电话:0832-8808888)。

    2.现场教学: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训基地、隆昌市2家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示范单位。

    三、参训人员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各1人共3人;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各1人共2人。

    (二)市支队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人。

    (三)隆昌市10家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10人。

    四、培训师资、方式

    (一)师资

    1.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专家。

    2.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

    3.内江市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市级首席监督员。

    (二)方式

    集中授课与现场学习。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班由市支队主办、隆昌市大队承办。

    (二)培训班会务、资料及食宿统一安排(需要住宿的带好身份证),参训人员往返交通及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按照《内江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班不安排参训人员自带驾驶员的食宿,超出通知规定的参训人数限制的,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佩带防护口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春秋制服装(蓝色制式西装,佩戴肩章、臂章,系领带,不戴帽)参训。

    (四)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向会务组书面申请同意。

    (五)参加培训人员回执(附件)在11月1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市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

    联系人:

    1.市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  李双

    电 话:0832-2228739    18215599518

    邮 箱:njwsjdyk@163.com

    2.隆昌市大队 郭蒂

    电话:13330691990

    3.隆昌市金鹅宾馆 刘玉萍

    电话:13438670929

    附件:内江市2021年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暨与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培训班回执

附件:内卫监发【2021】55号 关于举办全市2021年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暨预防艾滋病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培训班的通知.doc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