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专班开展2025年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检查
为精准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管效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疾控局监督函〔2024〕7号),结合《2025年内江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29--5月28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专班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综合评价严格遵循国家及省级相关标准与规范,覆盖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法定管理对象。评价体系聚焦“组织管理”、“预防控制”、“疫情处置” 三大核心维度,细化为制度建设、人员资质、消毒隔离、医废处置、疫情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关键指标,严格依据评价标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访谈、操作考核等方式,逐项对标检查,实施科学量化评分与风险等级划分(优秀、良好、合格、重点监督)。
此次评价机构26家(其中医疗机构21家,采供血机构5家),评为优秀单位10家,综合评价优秀率达 47.6%,反映出多数机构传染病防治意识增强,基础管理日益规范。对于评为“重点监督”等级的 3 家医疗机构突出暴露的预检分诊流程执行不严、消毒记录不完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风险点以及其他医疗机构新规范理解不透彻、部分环节操作不熟练等共性薄弱环节,监督员现场进行政策宣贯与技术指导,助力机构能力提升。
通过本次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提升了传染病防治监管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同时市执法专班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强化结果运用与动态监管,深化评价结果与信用监管、审批校验等联动,对重点监督单位实施“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风险闭环管理;二是聚焦问题导向精准施训,针对评价中暴露的共性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与现场实训,提升机构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操作能力;三是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四是有效压实主体责任,分类评价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并与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强化机构自我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以此深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